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071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j9九游国际真人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071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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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6 08:46:40 字号: | |

省卫生健康委:

林戈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助孕机构,保护妇女生殖健康权益的提案》收悉。我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在解决不孕不育和优生优育难题的同时,不当使用甚至违法滥用该项技术的趋势也日益凸显,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法律及伦理问题。近年来,因非法助孕引发的行政、民事、刑事案件时常见诸报端,社会危害性极大。对于此类案件,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审判工作有机融合,依法妥善审理涉非法助孕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助孕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和社会医疗秩序。

    一是依法惩治涉非法助孕刑事犯罪。全省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原则,充分考虑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等情节,对涉非法助孕刑事案件准确定罪量刑。对以招工或代孕为名招募女性,通过高额回报利诱、扣押证件、言语威胁等手段引诱、胁迫女性从事代孕,利用被害人怀有身孕、行动不便的情况采取看管等方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对为给代孕婴儿上户口,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量刑;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非法助孕,情节严重的,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或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以非法行医罪定罪量刑;对非法助孕生产的子女,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因出生缺陷等原因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以遗弃罪定罪量刑;对行为人以成功代孕可获得高额报酬为由,招揽、安排外籍女子到中国境内从事非法代孕活动,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定罪量刑;对行为人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招募捐卵志愿者、高薪诚聘代孕妈妈等信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量刑。

    二是依法审理涉非法助孕民事案件。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合同效力,对有违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代孕合同”,依法认定无效。对从事非法代孕活动,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侦查。如郴州中院2021年审理的欧某、周某诉刘某、陈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二审审理过程中认定刘某系从事非法助孕中介,涉嫌刑事犯罪,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妥善审理涉非法助孕行政案件。全省法院注重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和调查研究,对本省涉及妇女生殖权益保护等新类型行政案件进行充分指导,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充分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权益,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针对相关案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切实增强行政决策及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助推行业治理。省法院注重加强与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涉非法助孕方面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充分开展联席会商和类案研究,推动执法办案思想和标准的统一。各地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送法进社区、农村、学校和新媒体宣传等形式科普非法助孕的危害及违法犯罪后果,加深群众对非法助孕等不法行为的认知,切实提升自身法律意识。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为维护正常生育秩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落实生育政策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意见供贵委统一答复提案人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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