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109号建议答复意见-j9九游国际真人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109号建议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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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3 16:47:00 字号: | |

余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订商业秘密案件实务操作指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重要指示精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与公、检合力聚焦主责主业。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15件(包含公诉和自诉),依法保护了三一重工、远大公司等企业商业秘密,推动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理了彭某某等人侵犯三一重工集装箱正面吊运机技术秘密案等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效保护了我国自主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理了我省首例侵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对被告人均判处实刑,并处罚金85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权利人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及时为企业追脏挽损,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商业秘密罪13件25人,起诉10件28人。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加强检察机关商业秘密保护的顶层设计和政策研究,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全省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始终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先后侦办了“4.25”侵犯商业秘密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了我省重要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支柱产业的持续发展。在全省推广“保护知识产权驻企业工作站”机制,锚定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前沿,侦查触角前移,防护端口前置,及时回应企业在商业秘密、专利、商标等方面的保护需求。

二是强化司法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衔接。针对商业秘密案件专业门类多、技术含量高、密点鉴定难、证据固定难、损失认定难等问题,省高院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开展常态化联系协作,建立疑难案件会诊机制,积极破解商业秘密保护难题。针对全省无一家知识产权鉴定专业机构、办案只能委托北上广深等地机构进行鉴定的被动局面,依托省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主动与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沟通会商,积极推动我省知识产权鉴定专业机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三是切实提升商业秘密案件审判能力。指导长沙知识产权法庭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邀请江苏高院前副巡视员、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为全市知识产权审判业务人员讲授商业秘密案件审判实务,提升商业秘密案件审判质效。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发布涉商业秘密典型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在官方微博微信就商业秘密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企业尊重他人商业秘密,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宣传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更多从便利企业维权的角度出发,强化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商业秘密案件相关工作指引,促进执法办案思想统一,持续优化商业秘密类案件鉴定、举证等相关事项,及时维护科技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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