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
张媛媛等2名代表提出的第1306号《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建议》收悉。我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2021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2022年颁布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均明确了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的法定职责。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家庭教育指导的法定职责:
一是推动落实落地。鼓励各级法院因地制宜创新举措,采取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发出家庭教育令等多种方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细落实。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前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法院,可继续原有工作模式,并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方式。
二是定期总结督导。对各地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对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及时发布典型案事例,及时转发经验材料,供各地学习参考。将少年法庭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并适时通报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
三是及时指导帮助。目前,全省各地在该项工作上的基础和进度不同,有些地方已形成成熟做法,如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郴州北湖区人民法院首例涉刑事《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但也有些地方尚未启动相关工作,缺乏专业的力量和资源。我院将加强对点指导,着力帮助困难地区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都做出水平、做出成效,推动全省法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平衡协调发展。
我院将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为新起点,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切实履行法院在家庭教育中的司法职责,发挥法院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的司法功能,为引导树立良好的家庭教育观、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弘扬良好家庭美德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