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樊江山 邓海英 陈醉)6月25日,张家界市中院开庭审理龙某和故意杀人案。该案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新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树中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月16日傍晚,被告人龙某和到同村村民徐某(另案处理)家中打扑克赌博。晚7时,被害人李某、陈某饮酒后到来,因赌资问题与徐某发生争吵,众人进行劝解。在此过程中龙某和大声出言劝阻,两被害人与龙某和发生争吵,双方矛盾激化,龙某和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续捅刺李某、陈某胸部,致二人倒地不起。拖拽离开现场几分钟后,龙某和返回再次用水果刀捅刺两名被害人。两被害人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经鉴定,二人均系被锐器捅刺导致心脏破裂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龙某和故意杀死两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全国人大代表宁芬芳、省人大代表王志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法检两院部分干警,被告人、被害人亲属等7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