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简报
2022年第4期
(司法改革专刊总第20期)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编者按:
全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深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司法权力与司法责任的平衡、有序放权与制约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现将岳阳中院、永州中院、邵阳中院、浏阳市法院等经验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法院学习借鉴。
岳阳中院:聚焦三个重点 完善三项制度
全力推进审判权力规范运行
岳阳中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司法规律,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践探索,积极推进科学配权、规范行权、依法治权、廉洁用权。近年来,中院绩效稳中有进、公信力稳步提升。去年,综合绩效排全省中院第二;今年上半年,司法绩效排全省中院第一。
聚焦人案相适,完善“三统一”配权机制。因案设岗、以岗定责、依责考评。一是以清单管理推动权与责统一。明确院庭长程序审批、综合指导、尺度统一、质效监管、排除干扰等5方面权力,分层界定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委会权责清单28项,细化辅助事务清单29项。二是以资源整合实现人与事统一。坚持专业化审理、类型化管理,推动业务部门人力资源优化整合,新设3个速裁团队,释放办案潜力、激发内生动力。上半年,法官人均结案64件,排全省第三;速裁团队月均结案100件,平均审理周期19天。三是以精细考核倒逼质与效统一。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以司法绩效论英雄,将考核与奖金发放、职级晋升、员额进退等挂钩。构建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讲评机制,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中院案件质量持续提升,新发涉诉信访大幅下降,一审刑事案件发改率、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排全省第一;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排全省第二。
聚焦放管结合,完善“三节点”控权机制。针对监管盲点,构建全流程立体化监管体系。一是事前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排查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风险点65个,完善标准化操作指引等措施,实现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实时评估、及时处置。二是事中加强案件全程监督。将“四类案件”及长期未结、信访督办、舆情炒作、提级管辖等案件,细分为55种情形识别标注、集中监管,实现办案风险实时预警、督查纠错实时跟进。加强类案强制检索、专业法官会议、审判态势分析“三个报告”衔接运用,实现团队、庭室、全院闭环监管。三是事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一体推进常规评查、随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覆盖全体员额法官、全部案件类型,精准查责问责,既查案又查人。上半年,重点评查1203案,发出评查报告6期,对发现的30件瑕疵案件逐一讲评、整改到位。
聚焦内外兼治,完善“三保障”用权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问责,治理能力不优、监管乏力、问责疲软等问题。一是能力提升保障公正履职。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组织业务培训、技能比武、岗位练兵,评选业务带头人,争当精英法官、办精品案件。“红通人员”彭旭峰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案获评2022年全国法院国际司法协助案例一等奖。二是智能支撑保障运行高效。开展全省智慧审判系统试点,深化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核心的全流程网上办案,对关联案件自动提示,对离任人员违规代理等及早发现,改变人盯人、人盯案现象。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无纸化办案模式入选2021年全国智慧法院典型案例。三是严肃追责保障刚性监督。精准区分违法审判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强化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程序衔接,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机制,既保障依法履职,又强化制约监督。上半年,移送纪委监委处理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提醒36人。
永州中院:织密监督制约“防护网”
筑牢公正司法“基本盘”
近年来,永州法院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有序放权与有效控权的改革要求,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重点、以监督为保障的目标落地落实,全面提升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守程序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环节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加强诉讼流程监督。推行庭审监督制度,组建庭审督查室,每日对庭审、询问、讯问、值庭等审判场所活动进行全面视频监控,不定时监督检查案件是否准时开庭、着装是否规范、庭审用语是否文明等,对不规范的庭审行为及时向法官或审判辅助人员指出并要求改正,做到一案一反馈、一周一通报,推动全市法院司法活动更规范、更严谨。市中院年均对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督察4次,庭审督察700余场次,发出通报10余期(次)。推行案件说情登记制度,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制定《关于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关于坚决做到不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承诺书》,通过摸底自查、汇总情况、检查督导、完善机制的方式认真开展专项自查自纠,要求办案人员对办理的每起案件干预过问情况逐案填报,没有情况也要报告“零情况”,有效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形成不愿干预、不能干预、不敢干预案件审理的良好态势。二是加强诉讼流程管理。全面规范发改程序,将发改案件、再审改判案件纳入评查体系,严格发改程序、标准和追责事由,坚决杜绝任意改判、随意发回现象,有力促进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全面提升;全面推行上诉案件随案评查工作机制,由二审承办法官对一审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打分,切实增强一审法官办案责任;全面强化与检察、公安的联络沟通,与检察、公安联名出台文件3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不断完善智能化管理,切实优化内网信息平台建设,对审限即将到期的案件自动标注并提醒承办法官,切实提升法官办案责任感;基本实现裁判文书错误自动提取,对上传裁判文书进行标注,提示承办人既是更正,切实提升文书质量。三是加强诉讼流程公开。规范司法公开机制,优化司法公开方式,加强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和庭审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与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司法公开服务合作协议,优化庭审直播、文书上网、数字法院系统等平台,实现每个案件庭审视频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做到各个诉讼流程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市庭审网络直播案件72099件。优化公开举措,先后组织“千名代表、委员零距离监督法院”和企业家、知名网友“走进法院、感受阳光司法”等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等活动162场1136人次,以更加直观的形式了解诉讼各个流程,着力构建更加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
强化实体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司法裁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加强案件质量把关。出台随案评查制度,按照“每案必查、一案一表”原则,要求法官审理二审、再审、执行监督、赔偿案件时必须客观公正评查案件,认真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并装入副卷,实行评查人与原承办人同担责、同处罚,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执行力,提升办案质量。出台法官专业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按照确立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原则,重新调整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立案审监5个法官专业委员会,要求必须作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会议咨询把关作用;组建刑事和民事行政两个审判委员会,优选4名中层正职为审委会委员,明确主要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职能,努力实现同案同判、标准统一。二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出台《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细化各类人员职责,重点厘清员额法官审判权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的边界,明确院庭长采取直接办理、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列席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着力加强对“四类案件”的事中监管,发挥院庭长对案件的指导、把关作用,着力解决司法改革后出现的审判权力监管不力的难题,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公平公正。明确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再审案件,规定院长办案数不少于5%,副院长、专职委员不少于20%,办理管辖异议、减刑假释等简单案件不计入办案统计范围,2019年以来,永州中院院领导每年平均办案30余件以上,院领导公正办案示范作用有效发挥。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考核。加强考核力度,制定员额法官年度考核办法,将案件质量纳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公开考核指标,明确内容项目标值、细化考核奖惩规则,明确出现2件不合格或错误案件的承办法官,停止半年办案资格,减半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出现3件以上不合格或错误案件的,报请省高院依程序批准退出员额法官,全面压实办案责任,促进司法公正。加强通报力度,市中院审管办对法官办案质量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和定期分析研判,年均发布公开通报12次,有效督促法官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有保障、更加实在。
突出形象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司法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推行政治建院制度化,强化党建监督考核,出台党建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制度,连续三年对11个县区法院党组书记和机关内设机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案件质效进行现场集中述职评议,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政治责任感,为公正办案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推行主题教育常态化明确每月第一周周五为全院干警政治学习日,持续巩固 “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每月集中开展政治教育、廉洁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叩问初心》《迷失的初心3》及《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警示教育片,确保廉政教育全覆盖,切实公正办案在干警思想深处扎根。二是加强作风巡查。建立处级干部牵头的对基层法院作风督查制度,不定期对11个基层法院开展全面“体检”,重点对庭审不规范、接访处访态度简单粗暴、单方接触律师或当事人、公务饮酒、打牌赌博、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在岗不在状态、仪容仪表不整、到会率低及会风不整、车辆乱停乱放、公车私用、安保不到位、办公环境脏乱差等方面问题,切实营造令行禁止、同向发力的工作氛围。近三年年均对市中院机关及基层法院开展纪律作风例行检查70余次,并督促立行立改,切实规范执法作风,树立公正优良司法形象。三是加强纪律监督。成立机关纪律委员会,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审务督查,着力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及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出台《关于严肃法官工作纪律的十条规定》等文件,在每个审判团队设立1名廉政监督员的基础上,聘请12名代表、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聘请35名由律师代表、新媒体人士组成的行风监督员,建立庭审督查室和廉政监督员直接报告制度,实行逐案反馈、每周通报,着力打造“监督就在身边、监督无处不在”工作机制。近三年平均召开座谈会5场,研究廉政监督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举措,做到逐案反馈、每周通报,严重情形直接向院长报告,避免出现违纪违法和重大负面舆情炒作现象。
邵阳中院:用好大数据赋能
法院工作不断加速发展
邵阳中院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平台和智慧法院办案系统,及时监测、分析、发布审判执行运行态势,打造高效、精准、体系化的“数助决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助力工作开展,赋能全市法院工作持续向好向上。2022年一季度,邵阳法院审判质效排名全省第三,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排名全省第二。
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为全市法院科学高效运转持续“赋能”。深入挖掘司法数据价值,有的放矢,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持续向好。一是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在认真总结绩效考评已有经验基础上,依托全市法院近5年司法数据测算合理的案件权重系数,结合邵阳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邵阳法院实际的绩效考核办法。二是完善绩效跟踪机制。中院审管办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全市法院案件审判情况实时监测,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确保全市法院司法绩效平稳运行。三是完善制约监督机制。立案、承办、纪检监察、审判管理等相关人员可借助涉案数据特征发现并标记“四类案件”,院庭长通过系统推送及时对“四类案件”进行监督,实现“放权不放任”;建立智能化类案推送系统,实现“同案能同判”;定期对每名员额法官办案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实现“监督有依据”。
详细分析大数据态势,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依托法院大数据平台和智慧法院办案系统,邵阳中院深入分析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为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数字体检”。一是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邵阳。对扫黑除恶、禁毒、反电诈、防范侵犯未成年人等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数据分析,并将相关结果呈报市人大、市委政法委等部门,为其出台相应制度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助力打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自2020年起编制诉讼情况监测分析报告7篇,重点紧盯民商事案件多发类型、收结案情况、执行状况等数据,综合研判我市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并发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帮助其补足工作短板,健全工作机制。三是助力建设更加高效的法治政府。牢固树立强化行政审判与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并重意识,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剖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深度解读行政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邵阳中院编纂的《邵阳法院2020-2021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得到市委高度肯定,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学习研究。
精准发送大数据建议,为相关单位积极作为提供“导航”。邵阳中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及时梳理分析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相关单位更好履职尽责。一是推进平安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详细分析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审理数量排名前列的案件类型,分析发案原因,找出普遍问题,并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发出司法建议,配合当地抓好重点问题整治,进一步提升当地平安水平。二是提升企业依法营商水平。重点梳理出园区企业易发多发高发法律风险,并通过驻园区诉源治理服务站向园区管理部门反馈,配合园区开展“送法进企业”30余次,指导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0余份,为园区企业顺利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协助源头防范化解极端案事件。全面收集涉诉舆情信息,及时分析掌握舆情动态,对发现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萌芽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坚决将风险隐患消灭在源头。
浏阳市法院:抓实抓细审判团队建设
促进审判绩效持续优化
近年来,浏阳市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法院关于审判团队改革的相关规定,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现改革效能最大释放,推动司法绩效持续向稳向好,一站式建设、执行工作、结案均衡度、发改率、服判息诉率等绩效考核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今年1—7月司法绩效继续排名全省一类基层法院第一名。
建立以审判团队为基础的审判组织体系。综合考虑人员结构、案件类型等因素,灵活组建审判执行团队,同时注重加强党的建设,在大的审判团队成立党小组,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一是配强司法辅助人员,夯实基础保障。我院原有正式助理28名,积极争取浏阳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20名,同时从劳务派遣制人员中择优选拔聘用制法官助理15名,明确其法官助理职责,实现人岗匹配,正式和聘用共计63人的助理队伍,为审判团队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二是建立速裁和专业审判团队,实现繁简分流。在立案庭成立4个速裁团队,对团队以法官工作室命名,增强团队负责人职业尊荣感,其中余园静法官工作室年均结案2000件以上,平均审理周期仅13天,余园静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在民二庭成立3个简易审判团队,对普通民事案件再次进行分流提速。在刑庭成立速裁团队和大要案团队,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12天。组建涉花炮案件、交通事故、劳动争议、金融案件、家事案件、破产案件等10个专业审判团队,实现类型案件归口管理和精细化审判。三是打造专业化执行团队,高效兑现权益。成立东、南、西、北、园区和金融执行、特勤中队、执行指挥中心8个执行团队,执行到位金额4.3亿元,实际执结率43.02%,五月份执行绩效位居全省一类基层法院第一,南区团队负责人马富法官获评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四是组建特色审判团队,攻坚重大要案。发挥服务民营企业专项党小组审判团队作用,今年以来共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451件,结案标的额达3.32亿元。在审理大要案时,由班子成员牵头抽调党员精干力量组建530专案、鸿宇城案、长浏高速系列执行案等临时审判团队,实现了大要案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建立以审判团队为对象的绩效考核体系。坚持以“注重实绩、科学评价、奖优罚劣”的原则,科学制定绩效奖金分配实施细则,充分调动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一是每月开展办案标兵评选活动。每月以审判团队为单元,组织员额法官办案标兵评选活动,以劳动竞赛的方式对团队进行奖励。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季度考核。打破大锅饭传统,从浏阳市地方绩效奖中每人每月统筹1000元作为季度绩效奖金,根据办案数量和质效对优秀审判团队予以绩效奖励。同时,针对司法审判辅助人员开展岗位之星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三是年终以团队为对象发放特殊贡献绩效奖。用好省法院绩效考核及奖金发放办法中关于特别奖励的政策,出台《真抓实干特殊贡献绩效奖实施办法》,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审判团队发放特殊贡献绩效奖,最高达1.5万元。
建立以团队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培训体系。把加强培训作为审判团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开展多层次、阶梯式的分类精准培训,全面提升审判团队的素质和能力。一方面积极组织专题培训。针对诉调对接团队的需要,在湘潭大学举办的调解技能培训班,提高调解员业务技能和水平。开展“一站式”建设应用专题培训,提升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水平,在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做经验发言。邀请中南大学杨开湘教授讲授“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关键问题”,为刑事审判团队尤其是少年审判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提供理论指导。多次组织审执一体化专题培训,提升园区法庭执行团队的业务能力和执行质效。另一方面创新开展日常培训。各审判团队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或联合开展内容丰富多样的“浏法夜校”专场培训。2021年以来,共举办裁判文书写作、庭审规范化、人民法庭、执行、少年审判等专场培训35场,全面提升了审判团队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熊婧怡法官、陈钟婧法官在全省首届审判业务技能竞赛中分别荣获第一名、优胜奖;破产审判团队负责人罗尹曈法官撰写的民事判决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