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快快乐乐,嘻嘻哈哈,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提起雁峰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小兵,熟悉他的人都会这么说。然而人们很难想到,顽童般性格的他在办案上却是一把好手。2011年,他审结的案件达210件,案案过硬,件件合格,调解结案率达81.3%。2012年,他审理各类案件百余件,连续两年成为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结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法官。他的先进事迹在2011年被《衡阳晚报》予以专题报道。2010年、2011年、2012年,李小兵先后受到雁峰区人民政府、雁峰区委嘉奖,并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他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2012年,他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衡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干警”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一次。
扎根基层写华章
参加工作16年来,李小兵一直在衡阳县偏远的山区法庭工作,环境艰苦、交通工具落后,但他一直无怨无悔。2010年7月经公开选调进入雁峰区法院以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更是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十足的干劲,诠释着他对审判工作的无限热爱和忠诚。
他妥善地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全身心地扑在审判工作中。为了及时审理案件,他不断提高审判效率,经常牺牲节假休息日,白天开庭审理案件,夜晚在办公室加班赶制法律文书。2010年下半年,他审结案件50余件,对接手的久拖不决的7件疑难案件全部在一个月内审结,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2011年,他审结的案件达210件,案案过硬,件件合格,调解结案率达81.3%。2012年,他审结各类案件百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涉访、无一引发群体性事件,连续两年成为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结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法官。他2012年主办的衡阳市某公司和数十业主因物管费、强行停水停电引发纠纷和雁峰区某村和数十住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均为诉前在市、区上访案件,最后在他的努力下均调解结案,社会效果良好。
2010年进入雁峰区人民法院以来,他以创人民满意活动为契机,以司法为民为落着点,坚持每月走访二十户,每到一户,他都用小学生的精神,认认真真地听,一丝不苟地记录,全身心融入百姓的诉求和困难之中。
为了让群众更近距离、更真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性, 2011年以来他多次在《衡阳晚报》、衡阳市中级法院网、湖南省高级法院网、搜狐网、《法制周报》、《三湘都市报》发表典型案例并进行法律点评,进行法制宣传,并被聘为衡阳晚报特约记者。
勤奋学习成“行家”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基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类型越来越复杂。李小兵刻苦钻研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探索积累,迅速成为民事审判领域的能手。
他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验:一是找准矛盾焦点;二是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动态,掌握当事人的期望值;三是公开,案件事实公开、调解程序公开、法律依据公开,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四是善于沟通交流,能把握好调解角度的切入点。
同时他在调解中十分注重调解方式的创新,做到调解方式多样化、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思路变通化。例如刘某诉某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李小兵接手此案后,多次与用人单位沟通,反复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义务是其法定义务,同时做好刘某思想工作,告诉其不要盲目以律师的主张为依据,不要有不切实际的期望值。经过前后五次调解,双方为法官的真诚所打动,最终此案圆满调解结案,得到了双方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2012年,李小兵成功主办了衡阳市某百货有限公司和数十名业主因物管费、强行停水停电等问题引发的诉讼、雁峰区某村诉数十住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矛盾突出的群体性案件,上述案件当事人诉前曾多次到市委、市政府、市中院上访。接手案件后,李小兵十余次组织各方召开协调会,积极向领导汇报,争取基层组织和其他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凭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高超的调解技巧、独特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终于使各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公正执法护天平
要取信于民,更重要的是要长期坚持一尘不染,清正廉洁。这些年,社会上有的人一提起法官,总是说“吃了原告吃被告”,每当听到这种论调,李小兵总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洁身自好,任何时候都要过得硬。
2012年,李小兵主办某房地产公司与他人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房地产公司多次通过朋友、熟人约请吃饭均被他婉言拒绝。该公司聘请的律师又到他办公室偷塞一个装有1000元的信封,李小兵发现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再通过熟人通知当事人将东西领回去,既坚持了原则,又避免了生硬处理引发的矛盾。该案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作为农民的儿子,李小兵常把“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有时候一些当事人自己不出面,让李小兵的熟人想方设法跟他“斡旋”,但无一例外都被他面带善意却又态度坚决地予以拒绝。因此,一些亲戚朋友、同学都说他不通人情、“假正经”。然而,为了肩上的“天平”,为了法官的神圣责任,为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李小兵宁愿做一个不“通情达理”的法官,他用孤独和寂寞坚守着自己心中的那份信仰。
幸福河畔、回雁峰下,这名沉稳刚毅的年轻法官正以他那平凡的执着、不懈的追求,实践着公正司法的法治之梦……